日期查询:2018年12月21日

设置独立银行账户 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张云鹏 通讯员 陈琦
   设置独立的银行账户保管保证金,让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更加方便,切实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安全提交和及时退还……12月1日,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全市建设工程交易项目实施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他们以“服务办事者”为宗旨,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深化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努力营造最优交易环境。
   据了解,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每天组织5-10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截至目前,今年交易额已达170多亿元,居全省前列。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需向招标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等招标结果公示之后,再将保证金退还到参与投标的企业账户中。
   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晋中市入市交易的招标代理机构有50余家,每年发起招标活动的招标单位有数百家之多。“过去,投标保证金交到各个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的账户中,他们没有主动退还的动力,即便是投标人主动申请,退还的效率也比较低。”该负责人介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政府出台《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 “对进场交易的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今年委托晋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保管保证金,改变了过去多家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收取保证金的方式。晋中市在全省率先进行此项改革,将保证金收取由 “百家收”变为“一家收”,提高了退还效率,保证了资金安全。保证金的集中管理,为晋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打下良好基础,也将为晋中推行网络在线开标带来很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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