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1月03日
弹窗乱蹦、广告铺屏……

安宁权入法 整个世界“清静”了

  打开网页,或大或小的弹窗接二连三地“蹦”出来;点击选项卡,毫不相干的网游广告一下子铺满整个屏幕……这些让人无力吐槽却又无可奈何的网络乱象,在不久的将来便是违法行为。2019年12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其中的人格权编草案完善了隐私定义,将“生活安宁权”纳入隐私权,并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生活安宁权是20世纪初产生并得到发展的概念,是一种特殊的隐私权。长期以来,它作为学理上的概念存在,未被正式写入立法。”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说,生活安宁权于2012年首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写进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确立了公民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拒绝商业广告的权利。
   而今,将生活安宁权正式纳入隐私法律保护体系,除了对我国人格权法律体系发展具有重要积极作用,还为虚拟的网络世界增加了一双“实打实”的维权之手。“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来安宁权的适用空间会不断扩大,线上线下双重维权,公众的个人空间会变得愈发安全、自由。”许浩说。生活安宁权要求线上和线下的商业宣传需严格遵守安宁权基本原则。许浩认为:“不被打扰是安宁权的核心原则,网络广告要本着‘事先同意’或‘禁止即停’原则,发送形式也须符合安宁权的原则,那类狗皮膏药一样的弹窗、贴边等广告形式必然是侵权、违法的。”
   此外,网络“防骚扰”等防控措施将会越来越完善。社交平台将被强制根据安宁权原则,将信息接收的控制权还给用户,用户可通过自行设置拉黑、禁评等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生活安宁权的出现,是互联网经济技术发展下的一个注脚。当然,未来仍需要慢慢补充和细化其中的规定。”许浩说。
  据《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