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3月09日

山西出台28条措施确保贫困群众增收

  本报记者 孟绍毅
  
   2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克服疫情影响确保贫困群众产业就业增收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制定了特色产业、务工就业、产销衔接、资金项目、金融扶贫、兜底保障等6个方面28条具体举措,全力克服疫情对贫困群众增收的影响,全方位加大对贫困群众支持力度,确保我省2020年如期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3月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扶贫办主任刘志杰、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魏志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师,广卫、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赵文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张科职,介绍了当前我省克服疫情影响支持贫困群众产业就业增收有关政策措施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加大特色产业支持力度
  
   农产品十大产业集群、省级龙头企业、旱作节水项目和省级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果业蔬菜产业园布局等政策、项目、资金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对贫困地区农资企业和用于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和仓储服务等贷款优先贴息支持。对有效应对疫情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优先认定省级示范联合体,并予以奖补项目倾斜支持。
   组织开展为贫困村、贫困户、扶贫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提供政策信息技术服务。倾斜支持贫困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5088万元。支持旅游扶贫示范村“十个一”工程建设,有序组织景区景点开放。
   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安排3亿元支持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150万亩。对发展产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合作社、贫困户、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等给予补助。
  
  加大务工就业支持力度
  
   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一车一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包车免公路通行费,并对输出和吸纳贫困劳动力的中介和企业给予补助。对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效果好的培训机构和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可加大奖补力度。
   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电商培训。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疫情期间开设的临时公益岗位。光伏扶贫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工资,对防疫工作表现突出的贫困户予以奖励,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的贫困群众予以补助。
  
  加大产销衔接支持力度
  
   对贫困地区积压农特产品,开展“一对一”产销对接,开通“菜篮子”产供热线电话,支持电商、邮政、快递销售贫困地区农特产品。
   深入推进 “五进九销”消费扶贫,组织农特产品进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和军营。省属企业年度订单采购额同比增长不低于30%。对年网销贫困地区特色产品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网销额5%(最高50万元)的奖励。
   对贫困县供销社电商企业给予“五免一扶持”的资金优惠政策。供销系统扶贫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帮扶、就业帮扶等带动贫困户增收,在农产品、中药材收购上给予价格优惠,在商户入驻上提供减免优惠。
  
  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
  
   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倾斜支持受疫情影响地区,市县专项扶贫资金加大对产业就业、产销衔接、开工复工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对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支持。
   对特色产业集聚区试点中的建设项目,优先给予省级资金支持。取消贫困县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加大贫困地区项目资金支持,吸纳贫困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对贫困县扶贫项目用地应保尽保,随报随审,网上审批。
  
  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中小微企业、扶贫项目给予延期还款、融资担保支持。对有合理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对复工复产的扶贫企业加大产业扶贫信贷投放,给予差异化支持。对产业扶贫中小微企业和能人大户给予不低于10%的贷款利率优惠。依托网络为贫困户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逾期还贷的不做征信不良记录。推动保险机构开展返贫险业务,对贫困户和吸纳贫困户70%以上的扶贫企业,按规定减免自缴农业保险费。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在持续推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持续抓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衔接、持续抓好扶贫企业和项目达产达效的同时,充分发挥1.4万支驻村工作队,4.24万名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的作用,以户为基,精准到人,开展各类问题清零行动;以村为体,补短强弱,增强为群众服务办事能力;以县为战,发起总攻,交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收官战答卷。”刘志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