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3月23日

我省公布10起野外违章用火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孟绍毅
  
   3月20日,省森林公安局公布依法查处的10起野外违章用火典型案件。
  
  烧茬子引发火灾
  
   3月2日,管涔山国有林管理局山丛林林场发生森林火灾。分局接到警情后立即出警,展开调查。经查,刘某新于当日下午,违反神池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封山禁火令,烧茬子引发火灾,涉嫌构成失火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新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焚烧塑料袋引发林火
  
   3月6日,晋城市城区分局森林派出所民警在南村镇冶底村巡查时发现火情。经查,当日下午2时,南村镇冶底村村民董某顿将地里的塑料垃圾弄到一起点燃焚烧,引发林火,依法对董某顿给予行政处罚。
  
  点草驱赶羊群引发林火
  
   3月14日下午,陵川县森林派出所接到陵川县马圪当乡古石村发生火情的报案,立即出警展开调查。经查,陵川县马圪当乡古石村村民葛某庆在放羊途中,用打火机点燃荒草驱赶羊群引发森林火情,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未熄灭烟头引发林火
  
   3月14日,阳泉市郊区旧街乡枣园村突发森林火情,阳泉市森林公安分局积极配合阳泉市郊区公安分局展开侦查。经查,当日14时许,杨某某骑乘摩托车到枣园村遛狗返回途中,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扔到路边引发林火,涉嫌构成失火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焚烧秸秆引发林火
  
   3月18日,阳泉郊区西南舁派出所民警例行防火巡查至国道207霍树头路段时,发现东北方向有火情,森林民警与地方民警迅速前往,路遇孔某英并进行盘查。经查,当日上午,孔某英在自家田地焚烧秸秆引发林火。孔某英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18日上午11时,杨树丰产林实验局薛家庄林场寇庄分区78小班林地发生火情,薛家庄派出所迅速出警开展调查。经查,当日上午弓某福、李某违反政府封山禁火令,在农田内焚烧秸秆引发火灾。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3月18日,桑干河森林公安分局接到金沙滩派出所报告,金沙滩林场黄花梁国有林地发生林火。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出警展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席某文在农田焚烧秸秆引发林火,涉嫌构成失火罪。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农田违规用火蔓延到林地
  
   3月18日,杨树局落阵营中心林场小盐坊分区66号小班林地内发生火情。经查,当日下午2时刘某子、李某在农田地内违规用火蔓延到国有林地内。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私自野外用火
  
   3月19日,太行山森林公安分局海眼寺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和顺县青城镇百备村村民张某云、胡某维不执行和顺县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在和顺县青城镇青城村龙王沟造林作业区私自野外用火。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点燃杂草引发林火
  
   3月20日,吕梁山森林公安分局台头派出所在巡查时发现火情。经查,当日上午11时乡宁县管头镇小半沟村村民王某虎不执行乡宁县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在农田内收拾杂草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杂草引发林火。王某虎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省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公众,我省已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要严格遵守封山禁火法律条令,严禁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对违章用火的违法行为,森林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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