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4月14日

吕梁中院出台21条措施服务转型发展

涉企转型项目案件可享“绿色通道”
  本报记者 贺建锋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 “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要求和吕梁市委四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日前,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吕梁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能源革命综合改革,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推进吕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包括5个方面21条具体措施,以坚持 “服务大局、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全面保护”为基本原则,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破产等各个审判领域,涉及立案、审理、调解、执行、送达等各个审判环节,具有较强的审判指导性和工作针对性。
   《意见》提出,将畅通涉企、涉转型项目案件“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立案、诉调对接、和解调解等环节周转时间,严格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审批,推动涉企、涉转型项目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坚决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涉转型项目正常运转。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时效规定,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妥善审理和化解疫情期间因企业复工复产而引发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行政争议,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助力打造安定有序社会环境。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从严惩处破坏转型发展犯罪,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妥善审理各类民间借贷纠纷,促进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妥善审理重大民商事案件,助力打造良法善治经济环境。依法促进市场交易行为,妥善审理涉项目建设劳动争议案件,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注重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及金融借贷、民间借贷等资金融通案件。严格执行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标准,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破产重整作用,“实现能够执行的依法执行,符合破产法定条件的依法破产”的良性工作格局。
   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助力打造规范高效政务环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畅通立案渠道,简化立案程序,缩短审理周期,及时作出公正裁决。促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完善府院联动制度,深化落实与政府的常态化交流机制,为疑难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支撑。
   依法慎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措施,助力打造动力强劲发展环境。用足用好用活强制执行措施,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尽量促成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记者了解到,目前,吕梁中院已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泽民为组长、其他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的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领导组,紧紧围绕促进高质量转型发展目标,严格落实审判执行操作规程和案件质效通报、案件评查等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加强宣传引导,统筹推进吕梁市法院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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