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5月01日

怀仁 建立因案致困未成年人线索双向移送机制

  本报记者 庞勇 通讯员 朱德强
  
   小刚是一名特困儿童,也是一名处在事实无人抚养状态的孩子。八年前,小刚的父亲被判刑,母亲远走他乡,留下了不到一岁的小刚跟随奶奶相依为命,他们的生活主要靠奶奶打零工维持。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着很多像小刚这样因父母、实际监护人涉及刑事案件,导致陷入困境的情况。为此,怀仁市检察院联合市民政局出台 《关于建立因案致困未成年人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线索移送范围、移送程序、救助方式及责任追究四个方面作出规范,建立协同办理机制,依托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强化社会支持,积极推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配合,发挥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整体合力。
   《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出现生活困难、家庭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等情况,将线索移送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实际监护人因涉及刑事案件,导致未成年人陷入困境的信息,继续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对民政部门移送的包括“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身体出现伤残或者心理遭受严重创伤,因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抚养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因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等八类情形,应当给予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