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5月11日

太原再提低保标准 惠及近20万人

  本报记者 陈晓凌
  
   近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2020年,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50元。据悉,此次提标是太原市自1997年实行城市低保制度以来第25次提标。
   提标后,太原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700元,城六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三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为580元。
   “低保标准的提高,推动了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的全面提升。”太原市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宏伟在发布会上表示,“本次提标涉及的救助人群中,城乡低保对象5.6万余人、每年的临时救助对象10万余人、特困群众4000余人、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生活补助1100余人,以及需要生活补助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等群体,合计近20万人”。
   太原市民政局副局长王龙在发布会上介绍,和中部其他省会城市相比,太原市低保实行分类施保政策力度最大,低保对象实际得到的救助最多。以700元标准计算,对特殊人群如一类人群即重病患者、“三无”人员,艾滋病患者,患慢性疾病且需要长期治疗的人,实施标准160%的保障,低保救助标准达到了1120元;二类人群即60周岁以上老人,一级、二级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丧偶单亲家庭的在校就读子女,正在就读公立大学(大专)、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的学生(含由初中、高中直接考入各类成人教育全日制学校的),实施标准150%的保障,低保救助标准达到了1050元;三类人群即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子女,三级残疾人员,实施标准140%的保障,低保救助标准达到了980元。享受分类施保保障的特殊人群接近90%,达到5万余人。提标后,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居全省首位。贫困县标准将达到6960元/年,高出脱贫指导线标准(指导线4000元)2960元,将进一步加大未脱贫户的兜底保障力度。
   提标工作自2020年1月1日执行。分两步走:一是核实2020年1—6月份的低保在册人数,进行新旧标准的差额补发,提标补发资金于6月20日前通过银行存折(卡)足额发放到户;二是第三季度按提标后新的标准进行审核审批。提标后,预计全年多支出保障资金4000余万元。
   另外,针对疫情期间,部分行业未复工复产,个别灵活就业家庭生活困难等问题,张宏伟表示,社会救助,就是对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的保障,有两种方式申请: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可申请低保救助;二是因临时性家庭生活困难,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救助的受理机关是各乡镇(街办)的政务大厅,也可以到居住地的社区申请。申请低保救助的人员,必须是具有山西省户籍,且长期在太原市居住的居民。申请临时救助,不受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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