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6月22日

醉酒驾驶三轮车无视交规酿事故

    近年来,很多人为了方便出行而驾驶摩托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此类车辆从质量、时速、功率等标准上,均已达到机动车标准,但安全性能较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导致人员伤亡,且赔付困难。
   2020年4月18日,介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电话,文峰街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随即赶赴现场。经调查,当晚王某醉酒且无证驾驶“大运”牌三轮车行驶至文峰街与史公路交叉口时,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横穿马路,与正常行驶的津C*****小型车辆相撞,导致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介休交警提醒您:摩托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属机动车范畴,驾驶此类车型出行需持相应驾驶证,严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且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和安全带。 郭成旺 米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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