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7月17日

我省将开展退耕还林管理实绩核查

  本报记者 孟绍毅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国家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林草局定于2020年9月至10月对各工程省开展202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绩核查工作。为全面掌握工程建设和管理情况,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7月15日,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绩核查县级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辖区内各工程县全面做好自查验收工作。
   据了解,此次管理实绩核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退耕还林条例》执行情况;《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责任书》执行情况;退耕还林政策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国家历年安排退耕还林计划任务落实、建设质量和成果巩固情况。核查将通 过以下方式进行,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辖区内各工程县全面做好自查验收工作;国家林草局将派出核查组对各工程省随机抽取2个核查样本县进行深入调查。核查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相关资料、检查档案管理情况、核实核对有关数据、实地调查造林小班、走访退耕农户了解情况等。
   退耕还林管理实绩核查是国家检验各地退耕还林建设质量和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掌握各地退耕还林责任执行落实情况的直接依据。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各市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巩固建设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并要求各市尽快部署各工程县开展 2020年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绩核查自查工作。县级自查结果要以去年上报的管理实绩核查数据为基数,避免相关指标存在过大偏差。市级在汇总统计各工程县自查情况的基础上,将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工程进展、主要工作经验、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以及工作建议)、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情况 (主要包括面积保存、确权发证、抚育管护、成林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举措及工作建议)、对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退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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