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8月04日

长治建立纪监监督联席会议制度

  8月3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长治市纪委监委日前研究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分别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目标任务、组织架构及工作程序、内容、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推动内部监督高标落实、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责任层层压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制度》围绕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的总目标,明确了联席会议五项任务。同时,《制度》还从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具体细化了请示、报告、开展、落实等工作程序,有力推进了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
   为进一步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中的信息孤岛问题,着力强化信息共享,汇聚监督合力,《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干部监督室、组织部、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并依据各成员单位的职权管理范围,明确各自有关干部监督工作通报、沟通内容。联席会议实行季度例会模式,由干部监督室提请委分管领导同意后召开,日常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性事务,推动形成干部监督“一盘棋”。
   《制度》提出“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原则,要求成员单位不仅要对纪检监察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而且要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交际情况、家庭发生的重大变故和存在的实际困难进行了解,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情况,实现对干部监督的立体化、高效化。 本报记者 郭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