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8月27日

酒后遇上醉驾

    2020年5月18日21时,郝某某驾驶“豪爵”二轮摩托车,在昔阳县三义街与红旗街路口与王某某驾驶的“新动力”二轮摩托车碰撞,致郝某某受伤。昔阳县交警大队提取二人血样委托相关单位对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鉴定,郝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1.35mg/100ml、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0.09mg/100ml。郝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该大队立危险驾驶案侦查,王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饮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已被该大队行政处罚。 李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