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9月01日

山西不动产登记新政全国学习

  本报记者 郭丽菲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 《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切实解决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难、搬迁户产权难以保障等问题,得到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并转发全国自然资源部门学习借鉴。
   今年是全国脱贫攻坚决胜和收官之年,我省扶贫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为此,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扶贫办经过认真调查,出台了 《指导意见》,切实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办理不动产登记,真正解除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指导意见》强调,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和扶贫部门要勇于在 “率先”上抢先机、要善于在“蹚出”上下苦功、要敢于在“新路”上勇探索,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勇于担当、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实事求是”四大基本原则,积极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对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具体情况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条办理意见,就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中涉及的登记主体、权属来源文件、符合规划材料、相关费用等方面提出了办理意见,并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和扶贫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力争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应登尽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