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9月08日

三部门联合拔除职业犯罪“钉子”

  本报记者 陈彤
  
   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城市亮化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必须坚决依法严惩。9月7日上午,太原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即日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和太原市公安局将联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其间,公安机关将主动出击,将盗窃电缆线、破坏电力设备犯罪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犯罪“钉子”。对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
   同时,太原市各地各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媒体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预警提示,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对此,警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打掉犯罪团伙、捣毁销赃窝点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重奖,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举报电话:0351—6570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