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10月27日

我省发文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本报记者 孟绍毅
  
   10月26日,记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精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并要求2020年10月底前,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通知》指出,将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其中,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严格按照 《山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在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实施,严格落实批准的奖项、条件等要求,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过程透明,严禁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未经批准,不得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冠以 “山西”“山西省”“全省”“中国”“全国”“中华”“国家”“亚洲”“全球”“国际”“世界”等字样,不得开展未冠以上述字样但实质是全省、全国范围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需求,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以此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颁发的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旗、国徽标志。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不得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同时,我省将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并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将依托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12315”举报平台、山西政务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96302企业服务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举报系统等受理企业对违规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的投诉举报。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曝光行业协会商会的违法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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