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11月26日

举报欺诈骗保 晋城发出首笔奖励金

  本报记者 毛明辉
  
   近日,晋城市医保局向市民张先生发放了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奖励金,这也是该市开展“有奖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工作以来发出的首笔奖励金。
   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晋城市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同时,出台了《晋城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实欺诈骗保案件的举报人,按照线索对应查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低200元、最高10万元的奖励。
   前不久,市民张先生向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实名举报:泽州县某某医院存在让患者在住院期间到门诊缴费的情况,且部分收费项目与实际不符的问题。接到张先生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后,晋城市医疗保障局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医院进行了彻查,查实该医院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经医院自查自纠,已将涉及违规金额全部予以退回。
   对照奖励细则,张先生举报的违规事项,符合奖励的范围和条件。根据《晋城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11月中旬,张先生领取到了483.62元的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金。
   在此,晋城市医保局呼吁,医疗保障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治病钱”。让我们行动起来,了解学习相关法规,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广大市民在遇到侵害医保基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时,应敢于举报,亦可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晋城市医疗保障局或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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