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12月23日
中国反食品浪费法首次亮相

制作暴饮暴食等音视频或被追责

  2月22日,中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建立长效机制破解“舌尖上的浪费”,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根据草案,制作“大胃王吃播”、涉嫌浪费粮食的音视频等内容,或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近年来,中央“八项规定”及一系列厉行节约举措,让“舌尖上的浪费”有所改观,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食品浪费问题在我国依然存在。数据显示,我国餐饮食物浪费量约为每年1700万至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到5000万人一年的口粮。加之新冠肺炎疫情敲响粮食安全警钟。制定一部专门法律制止餐饮浪费的必要性凸显。
   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工作专班成员袁杰表示,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旨在通过立法,建立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长效机制:“制定反食品浪费法,将近年来我国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放眼全球,立法制止食品浪费已经成为很多国家不约而同的行动。欧盟、法国、意大利、日本、英国等都制定了专门法律反对食品浪费。
   如何结合中国实际,构建起切实管用的制度安排?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工作专班成员宋芳介绍,鉴于餐饮浪费涉及食用、销售、加工、储运、收获等多个环节,我国拟通过反食品浪费法和粮食安全保障法等相关立法相结合的办法,统筹推进制止食品浪费的制度建设。“制定反食品浪费法,主要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反浪费。粮食安全保障法对粮食生产加工、储存流通等环节的节粮减损作出规范。反食品浪费法与粮食安全保障法角度有所不同,各有侧重,二者并行不悖,我们将认真做好法律之间的衔接。”
   此次提请审议的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共32条,对食品、食品浪费定义、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做了规定。草案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反食品浪费工作情况。
   对于大型宴请、食堂就餐等反食品浪费的薄弱环节,草案明确了食品经营者、聚餐活动组织者等各类主体的责任。
   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在做草案说明时说:“坚持约束与倡导相结合,约束公务用餐,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外卖平台的餐饮服务行为,加强单位食堂、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管理,明确旅游经营者、食品经营者责任,倡导个人和家庭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防止浪费的良好习惯和生活方式。”
   草案多项规定引人关注:比如,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在确保食品安全前提下,可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打折销售或者予以捐赠。婚丧嫁娶、朋友聚会、家庭聚餐等活动的组织者、参加者科学适度点餐,文明、健康用餐……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为近年来网络上出现的各类“吃播”划定了红线,明确“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食品浪费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部国家立法能否管好“百姓餐桌”? 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工作专班成员李辉表示:“国家层面立法主要是对共性、原则性、普遍性的问题作出规定,各地方可以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地方反食品浪费的具体办法。” 据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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