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12月24日

怀仁多部门携手共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本报记者 庞勇
  
   近日,为保障在校学生合法权益,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校园内教职工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怀仁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会签《教职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从源头上构筑起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防火墙”。
   该办法规定全市中小学校、幼托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从事未成年人教育服务的单位或部门新招录、聘用或者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保育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涉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和涉毒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有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的人员,暂缓招录工作,待相关案件处理完毕后再决定是否招录。在责任追究方面,该办法规定,未对教职工涉罪信息进行查询,或查询有相关犯罪记录仍录用的,由市教育局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责任。
   同时,对查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检察院、公安局依托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对全市教职员工入职前涉罪信息进行查询。市教育局依照权限统筹、指导全市教职员工入职前犯罪信息查询申请工作。市司法局全力配合开展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工作,对于性侵未成年人被害人案件,挑选业务能力精、符合未成年人案件要求的律师参与询问和提供法律援助。
   下一步,怀仁市检察院将联合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该办法,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现有教职员工,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全面违法犯罪筛查,特别是重点筛查有强奸、猥亵等性侵犯罪劣迹前科人员,从源头消除性侵害未成人犯罪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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