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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太原今后要按这个标准来

  本报记者 陈晓凌
  
   2020年12月30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20年12月25日太原市卫健委、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的《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体系》进行发布并做了介绍。
  
  迫切需要规范标准
  
   太原市是一座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截至2019年底,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75.9万,占到全市户籍人口的19.8%,高出全国1.7个百分点、高出全省3个百分点,特别是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趋势日渐明显,应对人口老龄化任重道远。
   会上,太原市卫健委副主任赵宏英介绍,自2016年6月太原市被国家卫健委确定为“国家首批医养试点城市”以来,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部门联动,打通医疗、养老服务壁垒,构建起综合医院老年康养、精神专科医院办养老、养老机构办医疗、医养联合体协作、家庭医生签约等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老龄健康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近70%的老年人享受到了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85%以上的三级综合医院开设了老年科,91%的医疗机构开通了就医绿色通道, 98%的养老机构有了医疗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制定出台一系列工作规范和标准,让医养结合机构更加规范有序运行、让医养结合服务更加科学精准提供,更好地为老年人健康养老保驾护航。
   2018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山西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省两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进行安排。2019年12月17日,太原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标准体系。”太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2019—2020年)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9〕39号)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力争建立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体系。
   2020年9月,太原市卫健委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民政局支持下,委托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正式启动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体系制定工作。最终在2020年12月25日定稿印发。
  
  结合变化动态调整
  
   《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体系》目前共收录256项,其中国家标准53项,行业标准139项,地方标准64项。根据太原市医养结合服务需求、标准的内在联系以及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体系构成因素,并参照相关标准,将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体系分为三大子体系: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服务保障标准子体系和服务提供标准子体系。
   据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体系将结合医养结合工作的发展变化和服务质量提升要求,适时进行补充完善、动态调整。
   医养结合标准体系是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标准体系,太原市卫健委梳理出了目前医养结合工作中能够参照执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为太原市医养结合服务所涉及到的各项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合理的政策支持,助力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发展。并鼓励全市已经在医养结合服务工作中积累了有效成果的机构,用标准的方式将自身的服务和管理优势固定下来,为全省、全国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据介绍,《太原市医养结合标准体系》不仅呈现出科学性、规范性、引领性的特点,而且该《标准体系》是在医养结合国家试点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较为全面地覆盖了医养结合所涉及的健康管理、疾病诊疗、中医诊疗、药技服务、医技服务、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医疗保健、安宁疗护、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信息咨询、法律援助、慈善救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等服务工作领域和管理工作内容,具有山西特点、太原特色,是全国范围内开展标准体系建设较早的试点城市,能够为其他城市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标准化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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