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1月20日

和顺县“2020.11.07”交通肇事案深度调查报告

    2020年11月07日20时55分许,郝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宗申牌二轮摩托车与孟某驾驶的冀ER***3-冀E***2挂解放牌重型半挂货车相撞,郝某当场死亡。
   为科学客观精准分析“11.07”道路交通事故的形成原因以及深层次原因,深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与薄弱环节,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整改问题和追究责任,和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2020.11.07”交通肇事案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11月07日20时55分许,郝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宗申牌二轮摩托车由和顺县城方向至和顺县神磊煤矿方向,行驶至国道207线1625km处,郝某驾车在逆向行驶过程中,孟某驾驶的冀ER***3-冀E***2挂解放牌重型半挂货车向前进方向左侧躲避,郝某驾车撞于冀ER***3-冀E***2挂解放牌重型半挂货车马槽右前角,造成郝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山西方正司法鉴定中心对郝某、孟某当天的血样检测,郝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 187.88ml/10ml,孟某血样中未检出酒精。经和顺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郝某系颅脑损伤合并胸部脏器损伤而死亡。
   郝某无证、醉酒以及逆向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孟某驾驶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性能以及未确保安全驾驶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此事故中郝某驾车属无证、醉酒驾驶。今后工作中,和顺大队将开展对摩托车驾驶人违法行为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员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车辆源头管理。同时,利用“两站两员”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作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因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而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李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