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2月01日

我省曝光4起违法占地典型案例

  ■吕梁市汾阳市任某违法占地建库房案。2020年5月,汾阳市文峰街办峰南村村民任某违法占用耕地4.5亩建库房。目前,该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地貌。
   ■忻州市河曲县沙坪乡徐家也村村委会违法占地建养殖场案。2020年9月,河曲县沙坪乡徐家也村村委会违法占用该村耕地2.1亩建养殖场。目前,河曲县自然资源局联合乡政府等相关部门已组织拆除,并恢复地貌。
   ■朔州市右玉县王某瑞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7月,右玉县新城镇上堡村村民王某瑞违法占用该村耕地1.2亩建房。目前,该违法建筑已由乡政府组织拆除。
   ■晋城市高平市李某财违法占地建仓库案。2020年8月,高平市寺庄镇柏枝庄村村民李某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0.16亩建仓库。目前,该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本报记者 郭丽菲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4起我省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传递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决心和态度。
   对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省自然资源厅一边堵、一边疏。从堵的方面来讲,他们开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八不准”的要求;从疏的方面来讲,出台制度办法加以规范保障。据悉,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主要从农村自建房规划管控、申请及审查验收和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对农村自建房规划审批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该《办法》坚持简单易行、便民利民、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对新申请宅基地自建房的规划审批,实行规划审批与宅基地审批合并办理的模式;对在原有宅基地上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的规划审批,落实承诺制改革要求,实行申报承诺制的模式,最大限度方便农户办理手续。《办法》的出台对我省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建房规划审批,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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