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4月16日

省药监局:加强疫苗流通及接种环节质量监管

  本报记者 孟绍毅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事关疫情防控大局,疫苗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药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及接种环节质量监管。”4月15日,省药监局副局长李庭芳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由于我省无新冠病毒疫苗生产企业,省内接种的疫苗均为外省配送进入,因此,省药监局监管重点就是疫苗的流通、接种环节。据介绍,省药监局将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监管,全面落实《疫苗管理法》要求,健全完善我省疫苗质量监管机制,并建立了我省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平台,实现了疫苗全程信息化可追溯,确保进入我省的每一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组织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环节全覆盖监督检查,监督疫苗配送、接种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疫苗储运温度、信息化追溯、接种后包装材料的销毁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疫苗质量安全,及时防范和消除风险隐患。
   同时,省药监局将配合卫健部门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对发现的可疑信号或者其他疫苗安全性问题等情况及时开展分析、研判,依法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处置和控制,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
   “随着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工作的推进,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大新冠病毒疫苗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疫苗储运符合全程冷链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我省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环节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李庭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