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8月09日

5000元 长治开出首张电动车违停罚单

  本报记者 刘琴
  
   8月6日,记者从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开出5000元的罚单。据悉,这是长治市开出的首张辖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罚单。
   自8月开始,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其间,对于某高层住宅小区公共门厅、楼梯间停放大量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现场责令小区物业立即进行整改。
   复查时,消防人员发现部分区域仍停放有大量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决定对该小区物业罚款5000元。
   下一步,该大队将持续发力推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贯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将采取劝导、执法相结合,切实提升单位及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降低火灾风险,筑牢消防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