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8月16日

忻州两所公办幼儿园调整保费标准

  本报记者 陈晓平
  
   8月13日上午,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忻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忻州市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进行解读。忻州市新闻中心副主任张俊峰主持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忻州市教育局督学牛宁维介绍,这次两所公立幼儿园调整保育教育收费,是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在收费单位提出申请,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进行调查测算,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结合市区经济发展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决定。忻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 《关于调整忻州市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忻州市幼儿园、忻州市实验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收费标准由原来的390元/生·月调整为500元/生·月。
   牛宁维介绍,调整收费标准后,将采取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的办法收费,即今年新入园的幼儿按500元/生·月的标准收费、现已在园的幼儿按390元/生·月的标准收费。下一步,忻州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关于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加强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两所幼儿园平稳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