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0月12日

筑起安全网 让未成年人与酒吧“绝缘”

  本报记者 陈彤
  
   近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涉酒吧犯罪案件,并以此案为契机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
   经查,该案涉案两名未成年嫌疑人纠集两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嫌疑人结伴进入酒吧。饮酒后,将同在该酒吧醉酒熟睡的两名女性未成年人带离,后通过殴打、拍裸照等方式,强迫两名未成年被害人卖淫。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涉酒吧犯罪案件,嫌疑人和被害人均系未成年人,一案之中共计有多名未成年人进入酒吧。
   以该案为启发,小店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对太原市近一年的酒吧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项调研。经统计,共计有7起涉酒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高发、多发态势。
   为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法落实,规范酒吧行业未成年人准入核查义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该区检察院将 “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酒吧接纳未成年人不作为”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向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被监督单位强化对酒吧行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行为的管理,督促其积极履职。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期限内做出了整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该案是小店区检察院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案件之一。在今后的工作中,小店区检察院将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努力实现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