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0月19日

应县向未成年监护人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本报记者 贺美晓
  
   近日,记者从朔州市应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督促家长更好履行监护职责,护佑未成年健康成长,该院日前发出了首份《督促监护令》。
   据了解,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系单亲家庭,因父亲在外地打工,疏于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让孩子缺失家庭关爱;奶奶年龄又大,存在代沟,无法与孩子正常沟通,涉案被害人因交友不慎被性侵并致怀孕。就此,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被害人父亲发出了《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指出了被害人父亲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以及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应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此次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人意识到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体现出该院关心、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拳拳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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