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1月02日

太谷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曝光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交警大队对“4.22”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2021年4月22日5时许,王某纲驾驶拖拉机沿水秀村大街横穿敦大路过程中,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与贾某忠驾驶的小型轿车(载张某忠)发生碰撞,造成贾某忠、张某忠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太谷交警大队认定,王某纲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贾某忠、张某忠无责任。
   太谷交警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都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谨防引发事故。 吴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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