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1月10日
巩固拓展“三保障”成果

山西严守防止返贫致贫底线

  本报记者 孟绍毅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起步之年,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标中央和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牵头部门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的政策文件。
   11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场发布会,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宏,省教育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侯文一,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廉月胜,省医保局副局长刘磊,省住建厅一级巡视员翟顺河,省水利厅副厅长裴峰介绍了我省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围绕巩固拓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省乡村振兴局统筹协调,省直‘三保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联合相关部门,对标中央和国家部委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分别制定了贯彻落实的政策文件;省乡村振兴局还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张玉宏介绍说。
  
   乡村振兴
   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巩固拓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
  
   “我省出台《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主要考虑就是在过渡期内保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调整优化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各县瞄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梳理可能导致规模性返贫的主要风险点,持续做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巩固拓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张玉宏说。
   据介绍,《实施方案》对巩固拓展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的具体目标、主要措施作了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巩固控辍保学成果,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持续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在实现住房安全保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水平。饮水安全方面,主要是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同时,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排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落实排查“135”制度和解决“710”制度,确保快速发现问题,限时解决问题。其中,排查“135”制度是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落实首问负责制,1天内上门核查反映问题;乡镇干部3天内研究确定核查办理意见,确需帮扶解决的,提交县行业主管部门;县行业主管部门在5天内研究确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解决举措和完成时间。解决“710”制度,是指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需延长时限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方案。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清零销号。
   “为确保巩固拓展‘三保障’成果落到实处,我们将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牵头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把巩固拓展‘三保障’成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县落实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机制情况,作为考核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巩固‘三保障’成果能真正落到实处。”张玉宏说。
  
   义务教育
   提出15项重点任务确保贫困学生不落一人
  
   “今年6月,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提出15项重点任务。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以乡村教育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侯文一说。
   省教育厅在全省开展了义务教育有保障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共排查学校7900余所(含特殊教育学校及教学点),排查300余万人,控辍保学持续做到了静态清零、动态保障。新学期开学后,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并指导各地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评估鉴定。截至目前,全省适龄残疾儿童安置率达到100%。
   实施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城镇学位供给,今年已建设改造424所寄宿制学校。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今年招聘3700余名“特岗教师”已分配到42个县区的乡村学校。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城区公办非寄宿制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目前已覆盖182所小学,惠及6.71万名小学生。
   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覆盖83个县(市、区),累计受益学生400余万人次。落实义务教育资助政策,今年共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2.5亿元,受助学生约37.9万人次,确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学辍学。积极推进灾后重建工作,争取到各类资金约7400万元,加快推进学校恢复重建,全省因灾中断正常教学的学校已于10月份全部复学复课。
  
   基本医疗
   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对困难群众执行参保分类资助
  
   “今年8月,省卫健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提出三方面15项举措、6项具体指标。”廉月胜说。
   其中,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成果,包括优化大病慢病分类救治机制、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健全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建立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持续推进基本医疗有保障全覆盖等5项举措;提升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包括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对口帮扶、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6项举措;健全脱贫地区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包括实施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健康中国“山西行动”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4项举措。
   “今年9月,省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优化完善了我省阶段性医疗保障帮扶政策。该方案规定:‘三保险三救助’医保帮扶政策执行到2021年底。从2022年1月1日起,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等执行参保分类资助、基本医保普惠、大病保险倾斜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刘磊介绍说。
   该方案提出,对脱贫县在5年过渡期内,通过优化调整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并继续对困难群众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实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加大门诊医疗救助力度;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公平普惠地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特别要做好稳定脱贫人口的参保动员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同时,不断优化经办服务管理,巩固市域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住院“一站式”结算,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和满意度。
  
  住房安全
  保障范围扩大到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
  
   “今年6月,省住建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保障范围由四类重点对象扩大到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工作重点扩展为农村住房安全和住房质量品质并重。全省今年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725户,目前已竣工3645户,竣工率98%;全省这次因灾受损农房中,符合保障政策的六类低收入群体20187户,全部纳入改造范围,春节前完成重建修缮任务。”翟顺河说。
   其中,保障对象在原四类重点对象的基础上扩展至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等导致的生活严重困难户,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改造方式和标准,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原则上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有修缮价值的应修缮加固,没有修缮价值的应拆除重建。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饮水安全
   最大限度保证广大农村有充足水量、安全水质、便捷取水和较高供水保证率
  
   “饮水安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十四五’期间,我省农村供水保障的总体考虑是:补齐弱项短板,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以建设稳定水源为基础,实施规模化供水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最大限度地保证广大农村特别是脱贫地区有充足的水量、安全的水质、便捷的取水和较高的供水保证率,构建起供需平衡、管理有序、运行良好、群众满意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新格局。”裴峰说。
   大力推进城乡供水规模化发展。指导县区优选供水水源,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体系。对暂时不具备一体化供水的地区,实施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解决农村供水“卡脖子”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管理水平。在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的同时,探索成立县级或区域供水公司,将跨村联片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委托县级或区域供水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提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实现工程良性运行。
   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动态监管。以县为单元,动态监测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供水薄弱地区和供水易反复人员的饮水状况,健全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