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1月22日

落实“双减”政策 朔州整治校外培训广告

  本报记者 庞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 “双减”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11月18日,朔州市召开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教育培训的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设置未经审批的户外店招广告牌,不允许一店多匾、店招广告牌与审批备案和实际培训业务不一致的广告行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据悉,本次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地履行广告监管职能职责。要强化部门联动,开展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健全完善监管执法长效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注重工作实效,扎实推进落实,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净化本市校外培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