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1月24日
朔州市应县公安局金城派出所副所长兼户籍内勤邓艳梅

热情服务 绽放塔乡最美“警”色

  党员档案
    姓名:邓艳梅
   性别:女
   年龄:36岁
   党龄:4年
   身份:朔州市应县公安局金城派出所副所长兼户籍内勤
   对党说句心里话:
  作为党员,听党话、跟党走,是我奋斗的航向灯。不忘从警初心、牢记职责使命、立足户籍窗口岗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
  
  本报记者 贺美晓
  
   邓艳梅很忙,上班、下班、节假日都在忙。工作中,她克制自己少喝水,帮助更多的群众办实事;下班后、节假日,她又走进社区、农村,为行动不便人员办理户籍、身份证。11月20日,本是周末,邓艳梅却放弃休息,带上各种设备,不顾冬天的寒冷,进村入户为群众服务。
  
  加班加点 服务群众
  
   针对行动不便的群众,邓艳梅利用中午、晚上、周末的休息时间,主动联系社区、走访群众,把孤寡老人作为重点排查对象。10月16日,得知应县塔前街社区一位近百岁的老人至今无户无证,老人因无户无证无法享受政府给予的待遇,再加上看病买药都需要户口,日常生活受到极大影响。经过认真核实后,她很快就给老人补录了户口,并办理了身份证。
   辖区一位七旬老人不慎丢失身份证,给生活造成极大不便。老人瘫痪在床多年,不能亲自到户政大厅补办证件,家人特别着急。针对这一情况,今年8月2日,邓艳梅主动带着照相设备,到老人家中采集信息,为老人解决了难题。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要加班加点工作时,邓艳梅微微一笑,说:“是党培养了咱,作为党员,就应该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心怀感恩 成为党员
  
   邓艳梅小时候,生活在偏远又贫困的应县南泉乡应子沟小山村。那时候,她很羡慕电视里的小孩子,可以穿着干净的衣服站在高高的讲台上朗读课文,还可以戴着鲜艳的红领巾。
   后来,爷爷告诉她,那鲜艳的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代表着对祖国的热爱。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她开始努力读书,考上了大学,当上了人民警察,渐渐了解了党组织,并得到了党组织对自己工作和家庭的照顾。这些,让她体会到了党组织母亲般的疼爱和关怀,并萌生了加入共产党的愿望。
   2017年12月28日,邓艳梅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宣誓的那一刻,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奉献中体现人生价值,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身上的藏蓝、无愧于头顶国徽的好警察。
  
  成绩突出 获得认可
  
   工作中,为了给排队等候的群众多办理户籍业务,她养成了尽量少喝水的习惯,常常一坐就是半天。每次看到群众着急而来、满意而归时,她就觉得自己累点是值得的。“看到他们高兴,咱心里也舒服。”邓艳梅说。
   从2020年3月邓艳梅从事户籍工作以来,累计受理群众预约上门服务186次,通过群众反映的情况主动解决实际困难 56次,收到群众的表扬信48份、锦旗18面。此外,在热情接待群众,主动做好服务的同时,邓艳梅凭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办理每一笔户籍业务,经她办理的迁入迁出、新生儿上户、身份证办理、死亡注销、户口项目变更等近万人,没有发生一起因办理失误、延误影响群众办事的情况。
   从警14年来,因工作成绩突出,2014年她被评为应县公安局“公安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荣获个人三等功,2019年被授予 “朔州市道德模范”。
  
  坚守岗位 诠释担当
  
   面对获得的荣誉,邓艳梅却说:“我是党员,没有分内分外的区别,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在邓艳梅看来,作为青年党员民警,工作初心就是为民办实事,根本不存在工作内外之分。荣誉对于她来说,既是肯定更是鞭策,只要群众满意,就是对她工作的最大认可。
   每一组数字、每一件事情的圆满完成、每一次成绩的获得,都凝聚着邓艳梅的心血和汗水,映衬出她作为普通民警,在平凡岗位上的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凸显出她的高尚情怀。“在平凡的岗位上,她通过点滴小事,体现出了好民警的敬业和担当。”应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喜财如是说。
   邓艳梅把热情留在窗口,将笑意签在证照上,足迹遍布社区、农村的大街小巷,举手投足间彰显着巾帼风采,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迎来送往中丈量着公仆情。“她如一道靓丽的彩虹,照亮了警民一家亲的大舞台,赢来了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信赖和赞誉。”应县公安局金城派出所所长薄波说,她眼里有群众、心中想群众、行动帮群众,以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展现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的精神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