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1月24日

太谷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曝光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交警大队对 “9.10”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2021年9月10日11时许,温某驾驶晋KWS5**小型普通客车沿朝阳村至东站道路行至龙岗路交叉口时,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向北左转弯的韩某平驾驶的电动车(载两人)时发生碰撞,造成韩某平及两名乘员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分析,当事人温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至交叉路口超车,行驶中超过规定时速,应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韩某平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左转弯过程中未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应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太谷交警提醒:通过没有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无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都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吴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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