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1月29日

太原小店区发布办法促进楼宇经济发展

  本报记者 陈彤
  
   为贯彻落实小店区委“七区”战略总体安排部署,着力打造经济发展大区,全力推动以“楼宇经济”“总部经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现代商业商务中心和区域消费中心,11月27日,太原市小店区对外发布 《太原市小店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商务楼宇需满足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满足正常经营所需安全、配套设施、服务管理等条件,实际运营主体的税务、统计等在小店区。入驻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税收、统计等在小店区,无违法经营行为等条件。
   在政策的重点支持方向上,具体为鼓励支持商务楼宇经济体量提升。以上一年度商务楼宇属地纳税总额为基数,按区级财力贡献增量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引导打造专业特色楼宇。同上年度相比,楼宇内主导企业及关联企业集聚度提升、区级财力贡献总额增加的,给予一定奖励。
   同时,鼓励楼宇提质升级。扶持办法从公共应用场景、公共设施设备改造提升、信息化改造、楼宇星级评定等方面给予楼宇运营方支持,提升楼宇的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最后,该区还鼓励企业快速发展。总部企业和重点企业在满足条件后,根据区级财力贡献增量给予一定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