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2月02日

省自然资源厅通报3起土地违法案例

  本报记者 郭丽菲 实习生 赵媛婷
  
   11月30日,省自然资源厅公开通报3起土地违法案件。这3起违法案件分别是:
   吕梁市交城县天宁镇阳渠村尚农垣“大棚房”问题。交城县自然资源局在“大棚房”清理专项整治“回头看”中排查发现,尚农垣田庄以发展农业为名,违规占用20亩耕地建设非农设施,属“大棚房”问题。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联合工作组责成交城县限期整改拆除。目前,该违法建筑已拆除到位。
   忻州市忻府区贾某某违法建房案。2020年9月,忻府区贾某某违法占用董村镇游邀村2.4亩基本农田修建房屋,属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目前,该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太原市小店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项目部案。2021年4月,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潇河产业园区1.6亩耕地建项目部,属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目前,该违法建筑已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省自然资源厅指出,上述通报的3起案件,反映出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委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能够积极作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力震慑违法主体。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严格保护自然资源的极端重要性,层层压实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强化执法监管,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省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