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2月13日
聚焦“顽疾”抓整改 建章立制见长效

太原市公安局建立5类55项制度机制

  本报记者 陈彤
  
   12月10日上午,太原市公安局召开太原公安建章立制新闻发布会。现场,市公安局对今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推动顽瘴痼疾常治长效典型经验和建章立制工作的亮点成效进行通报。
  
  深挖“病根”堵塞漏洞
  
    据太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素丽介绍,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针对查纠整改中暴露出的问题,太原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了5类55项制度机制,聚焦队伍管理中的 “薄弱点”,找准“病灶”,深挖“病根”,有效堵塞工作漏洞。
   在正风肃纪方面,市公安局建立了《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廉政建设制度》《纪律作风常态化督察工作机制》等3项机制;在执法监督方面,建立《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机制》《受案立案工作规范》等33项机制规定;在素质提升方面,制定《建立全警能力素质提升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7项制度;在干部交流方面,制定《干部交流轮岗调查分析机制》《干部交流轮岗监督管理机制》等4项机制;在为民服务方面,制定《常态化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意见》《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及简化规范办理流程》等8项机制,切实推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常态长效的制度成果。
   “建章立制,不是追求形式和数量的面子工程,必须从公安工作实际出发”,王素丽表示,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党委根据省公安厅要求,部署“五个再延伸”,着力推动太原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再巩固、再深化,特别是强化建章立制再延伸,进一步补齐短板漏洞。
  
  认真学习 建立机制
  
   在整治顽瘴痼疾中,有一项是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对各级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案件,从制度上划出 ‘红线’,从源头上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作出规范,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市公安局监督部督察支队九大队副大队长张亮说。
   市公安局在落实“三个规定”方面,建立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学习,强化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市公安局领导深入各级党政机关开展“万长宣讲”,发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启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直报程序,实现执法办案各环节全覆盖,最大程度降低民警违规违法办理案件的可能性。
   此外,太原市公安局发出“致全市民警家属的一封信”“致全市民警的一封信”和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告知书,倡议广大警属做好“廉内助”,号召全警推动顽瘴痼疾大整治等,以此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