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2月16日

12部门联合发文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本报记者 陈彤
  
   12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我省力争到2023年年底,设区城市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力争到2025年年底,设区城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等。
  
  基本原则 主要目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为推动我省转型发展、建设美丽山西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力争到2023年年底,设区城市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分类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其他城市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占比达到80%以上,餐厨垃圾处理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力争到2025年年底,设区城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有害垃圾处置全覆盖,厨余垃圾全处理,其他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完善体系 全民参与
  
   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上,我省将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探索从快递包装、配送、回收等环节减少包装用品,推进快递包装循环利用。
   同时,我省各市应当逐步取消主要街道、沿街门店、公共场所等分散设置的垃圾桶(箱),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
   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方面,我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居民深度参与垃圾分类,持续巩固垃圾分类成果。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等。
   对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省各设区市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2025年年底前形成一批具有我省特点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等。
   在加强组织领导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级负总责,省有关部门要做好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其中,各市、县(市)政府是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县(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构,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明确各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
   最后,我省各市、县(市)政府也将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农村自然条件、产业特点和经济实力等情况,选择适宜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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