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2月21日

吕梁出台方案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本报记者 贺建锋 通讯员 李君
  
   日前,吕梁召开全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部署会通报孝义市“12.15”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案件相关情况,出台《吕梁市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上述《方案》,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六类行为予以打击。
   这六类行为包括,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洗煤厂、焦化厂、养殖场、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厉打击对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偏远偏僻存在露头煤地区、过去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厉打击买卖、运输、储存、提供、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用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行为。
   记者了解到,吕梁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时间和力量,组织对各自行政区域内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沟、一矿。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改,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做到整改“三个到位”:对非法采矿行为查处到位,非法坑口取缔到位,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对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无证开采予以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和其他证照。对以各种名义擅自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无论以什么名义、无论由哪个部门或哪级政府以什么形式批准,其采矿行为均不合法,坚决依法查处和取缔。对已经关闭或取缔的矿井(坑点),要重新进行“回头看”,不符合要求的彻底炸毁,严防擅自打开关闭矿井盗采资源、偷盗设备等行为;对应予关闭的矿井,要严格按照标准实施关闭,落实包矿监管责任,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市政府将组织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重点抽查验收,对部分地区将采取“四不两直”和突查暗访的方式进行,确保吕梁全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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