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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消逝的激情岁月——100件(组)实物中的共青团史(二十四) 本报联合中央团校中国青年运动史料研究中心和“触摸团史”微信公众号主办

上世纪50年代开会:食宿自理,行李自带

中央团校 李明龙/文
  1955年 2月 16日至 26日,青年团二届二中全会召开。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的决定》,决定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于当年9月在北京召开。
   此次会议后,各级团组织立即组织青年开展“争做一个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和“为社会主义建设立功”活动,涌现出近400万青年积极分子。
   7月,青年团中央发出《关于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的宣传工作的通知》。各地团组织根据文件精神,纷纷召开本地区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会议,出现了人人为社会主义建设作贡献,人人争做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的热潮。
   这份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西安市委员会的会议通知,即是在这一背景下发出的。该《会议通知》16开,纸张为45克书写纸 (非文头纸),中文打字,蓝墨油印,无文件编号。
   《会议通知》告知,西安市1955年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定于8月10日(星期三)上午8时,在青年堂(青年路200号)开幕,会期2天,并随附会议出(列)席代表配条1枚和签到卡片1本。
   当时,经费有限,条件较差,各类会议一般是不提供免费食宿的,对于路远者来说,有时还需要自带行李和洗漱用品。
   此份《会议通知》,特别提醒与会者:会议期间,与会者的食宿,一般自行料理;凡远路的同志,欲在大会起伙住宿的,应于会议前一天下午6时以前,自带行李到团市委总务科报到;凡起伙的同志,若是领取国家工资的,每人每日按0.42元伙食标准交伙食费。
   上述伙食费标准在今天看来,似乎不高,但在当时的工资标准下,其实也并不算低的。如此规定,自然也就减少或杜绝了会议的吃喝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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