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1月14日

太原力争两年打造30家科技领军企业

  本报记者 赵云云
  
   1月13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 《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方案》进行解读。据悉,2023年,太原力争全市纳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的企业达到100家以上,科技领军企业达到30家以上,为打造 “创新高地”,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是指企业年度营收达到5亿元以上,研发费用达到5000万元或占营收比例达5%,研发人员达到1000人以上或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而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在国内细分领域有较强影响力的头部企业,经专家评估论证确认后可直接成为科技领军企业。
   太原市科技局高新科科长赵宗强介绍说,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标准和成为科技领军企业需具备6个条件,其中约束条件有2个,首先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要纳入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其次是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失信行为记录。量化指标有4个,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研发人员和研发机构,用来衡量企业经济规模和研发能力。成为科技领军企业有2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有4个条件,首先是培育库入库企业,其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研发人员3个指标达到对应要求;第二种方式是1个特殊性标准,企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是国内细分产业内有较强影响力的头部企业,经专家论证后可直接成为科技领军企业。
   赵宗强表示,通过年度评估的企业方可享受相关培育政策。在每年评估后,市科技局将发布落实政策申报通知,满足补助政策条件的企业,按时间节点和材料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经相关程序审定后,企业即可享受政策。
   据了解,企业入库有四个程序:首先是企业申请,市科技管理部门公开发布通知,申请企业按要求准备提交申报材料。其次是初审推荐,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组织单位,对本地区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推荐。再次是审查论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或现场核实,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建议名单。最后是公示入库,按程序审定后发布《太原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为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太原市用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政策,积极推动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太原子基金。太原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科长宋世斌表示,这支基金将聚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重点建设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的重大战略,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着力打造“四个高地”,当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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