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1月19日
永不消逝的激情岁月——100件(组)实物中的共青团史(二十九) 本报联合中央团校中国青年运动史料研究中心和“触摸团史”微信公众号主办

想当团课辅导员 先过实习关

中央团校 李明龙/文
  常言道:“名师出高徒”。团课教育好不好,关键在重视,关键在师资。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建团和发展团员的紧迫需要,各级团组织非常重视团课建设和团员教育。结合实际,通过教材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团课教育建设,提升团组织活力。
   许多地方积极建立团课制度,推行团课“学习辅导员”队伍建设,取得良好效果。像云南省昆明团工委实行的这种“见习学习辅导员”制度,借用外力充实和扩大团课师资队伍,即是一种新的工作方法探索和创新,是对“学习辅导员”制度的丰富和完善,值得充分肯定。
   这份《见习学习辅导员证》,是由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云南省昆明市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的,1951年10月28日颁发给云南大学团支部的王镇沂(不知具体是学校某部门教职工团支部,还是某院系某班级学生团支部)。
   该证书规格为128开,所用纸张为80克胶版纸,封面封底及内页,单色铅印,封底印有对“学习辅导员”的政治要求。内页左端是个人基本信息,除姓名和所在支部填写外,年龄和性别为空白,中线处盖有“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工作委员会宣传部”印章,右端是“学习辅导员工作守则”,共有4条,我们来逐条学习一下:
   一、学习辅导员应严肃负责,抱“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在讲课中或者在其他宣传工作中,遇到任何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应带回研究后再予答复。在讲课中如发现有讲错的地方,下次应予纠正。
   二、学习辅导员未经特殊委托,不负教课以外的其他任何领导的责任。
   三、学习辅导员必须把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及团的知识水平作为经常的重要业务,于每次讲授结束后,应虚心听取群众反映,作为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的重要参考。
   四、学习辅导员讲解时,不要“照本宣科”,应该根据讲授提纲,充实以切合实际的生动活泼的例子或故事,深入浅出地讲解。
   上述规定和要求,与之前微信公众号中介绍的1952年平原省新乡团市委制定的 “学习辅导员工作守则”,内容基本相同。
   如此看来,个人素质必须非常优秀,否则,难以胜任这个兼职的团课“学习辅导员”。
   首先,要求个人的政策水平和理论功底必须扎实,还要熟悉团的知识。其次,讲课是脱稿讲,不可“照本宣科”,并且要理论联系实际,会穿插讲案例讲故事,活跃课堂氛围,懂得案例教学和现场互动教学方法。第三,还要有颗平常心,能够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指正,有错及时改正。
   尽管只有寥寥数条规定,但要求的确很高,快赶上现在正规学校师资招聘了,这也正好说明当时的团课教育质量绝对是杠杠的。
   从“见习”身份到正式身份,区别不仅仅是多两个字,若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正式“学习辅导员”,就必须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从一点一滴做起,经过一段教学实习锻炼,熟悉并适应工作后,方能去掉“见习”二字,转为正式“学习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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