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2月16日

朔州通报两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

  本报记者 贺美晓
  
   2月14日,记者从朔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去年12月份以来,朔州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案件56起,行政拘留54人,刑事处理4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10起,罚款处罚125人;检查烟花爆竹重点场所2800余处,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053件,批评教育1970人。发布会现场,通报了朔州两起典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
   2022年2月2日17时左右,平鲁公安分局民警在平鲁区西高速口执勤期间,发现一辆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38件。经调查,2021年12月以来,河北籍周某某伙同山西阳泉的付某某在阳泉市盂县、朔州市平鲁区多次出售烟花爆竹,累计销售金额达6万余元。平鲁公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付某某二人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2年2月7日,经过前期缜密摸排,朔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朔城区马邑南路茂伟小区院内查获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在一仓库现场查获烟花爆竹38箱,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犯罪嫌疑人2名。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郝某某、苏某某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金额达38万余元,获利10万余元。公安机关现依法对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据悉,除夕夜,朔州全市公安机关查处相关案件17起,行政拘留1人,罚款16人,现场纠正1750起,收缴烟花爆竹105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