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3月14日
永不消逝的激情岁月——100件(组)实物中的共青团史(五十二) 本报联合中央团校中国青年运动史料研究中心和“触摸团史”微信公众号主办

五四纪念优待券团组织特殊的节日礼物

中央团校李明龙/文
  网购时代,各种“购物券”“优惠券”满天飞,团购、节日一波波来袭,大包小包的,消费者忙得不亦乐乎,感觉真的很幸福。
   新中国成立之初,有种类似于现今“优惠券”的“优待券”,那阵在各行各业非常流行。其实,早在民国时,“礼券”“优待券”等就已走进大众的消费中。
   作为商家为刺激消费而发放的促销凭证——“优待券”,消费者使用即可节约钱财,何乐而不为。同时,“优待券”又为商家做了一次免费的大众广告,当属双赢。
   众多“优待券”中,图书、报刊、文具等文化产品,是其中的重要优待对象之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青年杂志里,时常会夹有青年类报刊或图书“优待券”,有的直接将优惠办法印在刊物上。
   这份“五四纪念优待券”,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青年出版社西北营业处发放的(地址在西安市东大街475号)。
   “优待券”规格,略小于64开,所用纸张为45克牛皮纸,单面铅印,版式由四条武线环绕为框,上方正中是五颗五角星,设计使用了国旗元素。仔细琢磨,五颗星加四条线,其暗含的寓意,应该是“五四”之意吧。
   从内容来看,“优待券”是为庆祝“五四”青年节,专门送给基层团组织——团支部的节日礼物,用以支持团支部开展共青团基层文化建设的。椭圆形公章中间,有个大大的手写“赠”字,较为醒目突出。
   持“优待券”,可享受下列优待:
   1.本版(图书)八折,外版(图书)八五折;
   2.廉价期间之廉售书刊,按原折扣再打九五折;
   3.委托订购书刊报纸,一概不取手续费;
   4.本券系长期优待,有效时间为一年,请注意保存。
   显然,早先的优待措施很给力,将实实在在的优惠公开给了单位,减少或杜绝了个人犯错的概率。这种阳光做法,值得肯定和赞许。
   由于没有落款时间,无法确定“优待券”是何时发放的,只好自己来寻找答案。
   先来看看“五四纪念”的由来。
   1939年5月4日,纪念五四运动20周年之时,陕甘宁边区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决定,5月4日为 “中国青年节”(又称“五四青年节”)。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宣布,5月4日为“中国青年节”。翌年4月10日,青年团中央常委会决定,将五四“中国青年节”同时作为青年团成立纪念日。
   所以,“优待券”发放的最早时间,可能是1950年“五四”青年节前后。
   再来看看青年出版社的历史背景。该社创办于1950年1月。1953年4月,与始建于1926年的开明书店合并,成立公私合营的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3年 12月,又与创刊于1923年的中国青年杂志社合并,成立中国青年出版总社。2019年 1月,改制完成,成立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
   如此来看,“优待券”是在1953年4月之前发放的。
   若是纪念第一个“五四”青年节,凡事开端或先行,必然格外重视和讲究,通常会在凭证票面上有所特别体现,诸如庆祝或纪念“首个”“第一个”“五四”青年节等。既然反应较为平静淡然,说明1950年策划此活动的可能性不大。
   再从出版物版权页继续寻觅线索。
   1950年9月,该营业处出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章讲话 (初稿)》,版权页地址为西安东大街475号,与“优待券”相同;1950年12月,出版《美帝侵华百年史图》,版权页地址为西安东大街467号,门牌号有变化;1951年5月(4日),出版《爱国主义学习资料》,版权页地址为西安东大街467号,地方没有变;1952年1月,出版《关于知识青年的思想改造问题》,版权页地址为西安东大街350号,门牌号又有变动,同年9月四版时,地址更改为西安南院门58号,出版者身份,则改为新名称“西北青年出版社”。
   梳理上面的出版信息,营业处地址的变更,已将答案公布,“优待券”确实是1950年所发放的,大体时间,可能正如前面所说的“‘五四’青年节前后”。
   难道“五四纪念”四个字,足以代表“热烈祝贺”“五四”青年节的情感分量,完全体现“首个”“第一个”“五四”青年节的喜庆氛围吗?
   结论是肯定的。当时,处理问题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完全表达了所有的情感和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