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3月16日
永不消逝的激情岁月——100件(组)实物中的共青团史(五十四) 本报联合中央团校中国青年运动史料研究中心和“触摸团史”微信公众号主办

当年的团课辅导员还得持证上岗

中央团校 李明龙/文
  您听说过团课“学习辅导员”吗?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加强团课教育工作,保证落实“团课制度”,一些团组织推行团课“学习辅导员”制度,积极建立辅导员队伍。各地的通行做法,一般是先选拔培训后上岗,只有培训合格取得《学习辅导员证书》或《聘书》,才能“持证上岗”。
   这份团课教育《学习辅导员证书》,是由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平原省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新乡团市委于1952年11月13日颁发的 (盖有印章),规格64开,封面封底双色印刷,内页左端是个人基本信息,右端是“学习辅导员任务”,即“学习辅导员的任务为对团员进行团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及初级政治常识的教育”。
   封底印有“学习辅导员工作守则”,共4条,我们来逐条学习一下:
   1.学习辅导员应严肃负责,抱“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在讲课中,不能答复的问题,应带回研究后予答复。在讲课中发现有讲错的地方,下次应予纠正。
   2.学习辅导员未经特殊委托,不负教课以外的其他任何领导的责任。
   3.学习辅导员必须把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及团的知识水平作为经常的重要任务,于每次讲授结束后,应虚心听取群众反映,作为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的重要参考。
   4.学习辅导员讲解时,不要“照本宣科”,应该根据讲授提纲,充实以切合实际的生动活泼的例子或故事,深入浅出地讲解。
   可以看出,上述4条规定信息量很大,做个兼职团课“学习辅导员”真是非常不易。首先得政策水平和理论功底扎实,而且讲授要理论联系实际脱稿讲,要会讲故事,懂得案例教学和互动教学方法,坚持做到“科研促教学”,还要正确对待“教学评价”,有错必纠。
   该证书持有者是新乡市一位人民教师贾振廷,18岁的小伙子,高小文化,政治面貌共青团员。对照标准和要求很高的“学习辅导员工作守则”来看,小贾老师能够经过应聘选拔和业务培训担任学习辅导员,承担基层团课教育工作,应该是一名业务水平非常棒的青年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