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3月31日

大同农村自建房管理新规5月起施行

  本报记者 吕汉富
  
   3月29日上午,大同市政府新闻办、大同市委市政府新闻中心召开《大同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当前大同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违法建房、标准缺失、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加强和规范了全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安全监管。
   据介绍,《条例》共5章22条。《条例》明确了自建房人责任,及对房屋选址、开工程序、施工过程、施工安全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质量监管,建立了老旧房和空置房排查制度、经营用房管理制度、建材质量监管制度。同时规定了政府统一购买技术服务、提供免费通用图册、组织免费工匠培训制度,为提升自建房屋安全性能和建筑品质提供技术支持。
   下一步,大同市将严格落实 《条例》,进一步强化对农村房屋的质量安全监管,尤其是对农村自建房屋设计、选址、建设以及竣工验收等重点问题进行全程监管。增强村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97256.shtml A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