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4月01日

今起太原严查十类环境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 郭丽菲
  
   3月31日,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有效遏制夏季频发的臭氧污染,4月开始,太原市将开展交叉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十类环境违法行为。
   臭氧污染主要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光照条件下,通过光化学反应生成,近地面高浓度臭氧会刺激和损害眼睛、呼吸系统黏膜等组织,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削减两大污染物排放成为当务之急。按照实施方案,工业企业、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干洗行业、加油站等,将成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管控的重点。
   针对重点行业企业,4月开始,太原市将重点查处以下十类行为:工业涂装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以敞开、泄漏等与环境空气直接接触的形式储存、转移、输送、处置含VOCs物料的;在不操作时开启VOCs物料反应装置进出料口、检修口、观察孔等的;敞开式喷涂、晾(风)干等生产作业的;应开展而未开展、未按标准频次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发生渗液、滴液等明显泄漏,有机废气输送管道出现破损、异味、漏风等可察觉泄漏的;高浓度有机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与环境空气直接接触的;不经过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有机废气的;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及VOCs自动监控设施的;VOCs监测数据、泄漏检测与修复检测数据及运行管理台账弄虚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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