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4月20日

太谷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曝光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交警大队对“11·15”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2021年11月15日16时许,贾某林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箕城西街由西向东行至科谷大道十字交叉路口处时,与沿科谷大道由南向北行驶的武某江驾驶的晋AA60**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贾某林当场死亡,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分析,贾某林所驾无号牌二轮电动车不符合非机动车的相关标准,属于机动车范畴,且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武某江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通过交叉路口时未降低至安全车速。故贾某林、武某江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太谷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上路行驶期间务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吴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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