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5月13日

《忻州市文明行为条例》执法检查启动

  本报记者 陈晓平
  
   为了保证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按照《关于在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中推动 〈忻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忻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落实见效的实施方案》文件的有关要求,5月10日、11日,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昕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忻州市城区进行检查。
   王昕一行先后来到城区遗山公园、雁门大道慕山路十字路口、市客运中心等地进行实地查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分类汇总,现场反馈了检查意见。
   王昕强调,各执法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认真推进两个《条例》的认真贯彻落实;要广泛宣传发动,对两个《条例》中的核心关键条款,尤其是对禁止性条款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真正懂法、守法;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法规实施中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深入公共场所、社区、街道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针对随地吐痰、不文明养犬执法难、处罚难等重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性建议;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模范带头和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随时监督,及时反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监督职能,为创文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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