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6月09日

阳泉出台《意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孟存田
  
   6月8日下午,阳泉市召开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阳泉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阳泉市实际,阳泉市政府办公室于5月18日印发了《关于阳泉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5部分内容,19条措施。
   第一部分,稳定市场预期,共3条举措。一是防范化解房地产出险企业风险。二是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控。三是加快城中村改造补偿费用支付。
   第二部分,加大信贷和财政支持,共4条举措。一是加强信贷支持。二是进一歩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三是保障人才安居。四是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第三部分,优化审批服务,共5条举措。一是加快房地产项目审批。二是合理调整规划建设条件。三是加快预售许可证发放。四是灵活把握预售资金使用政策。五是推进“地证同交”“房证同交”,从源头上解决办证慢、办证难等问题。
   第四部分,促进商品住房供需平衡,共3条举措。一是加快发展改善性住房。二是因城施策改善供给结构。三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第五部分,狠抓项目落实,共4条举措。一是加快房地产投资进度。二是加大入企服务。三是实施差别化监管。四是强化房地产统计工作。
   《意见》主要特点:一是创新思路举措。《意见》对出险企业提出了总承包单位垫资、信托机构、国有企业等主体承债式收购等多种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处置和合作,确保项目及时交付。通过明确商业银行执行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和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等政策,进一步加大购房信贷支持。二是强化惠企利民。通过取消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公积金贷款保证金,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受项目主体封顶限制,可直接受理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高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额度标准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对购房的支持力度;通过明确构建“地证同交”“房证同交”服务模式,从源头上解决办证慢、办证难等问题,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三是突出阳泉特色。《意见》结合阳泉市“人才战略”,提出加强人才住房保障的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从今年4月起,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实行 “拿地即开工”,采取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优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流程、实施联合竣工验收等措施,将开发周期从36个月压缩至24个月,加快商品房建设和上市交易速度,提升房地产企业拿地投资的积极性。

e&mini=1&img=3&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