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8月17日
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太原制定207项免罚事项清单

  本报记者 张丽
  
   8月16日,太原市举行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9场。发布会围绕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主题,介绍了太原市提升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工作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等相关情况。
  
  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唯有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才能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蓬勃发展。按照太原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安排部署,太原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践行“三无三可”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工作力度,以“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为重点,细化落实举措,切实为市场主体增加便利、减轻负担、纾困解难,为太原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势。
   太原市司法局出台了 《关于开展行政裁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基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压缩执法裁量空间,做到裁量标准一致、执法尺度统一、同类事项同等处理。目前,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适用省级制定的裁量基准。同时,在全面梳理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行政执法事项的基础上,18个部门针对有裁量空间的执法权制定了相应的执法裁量基准,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为从源头上防止裁量权滥用、提升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了坚实的“保护罩”。
  
  柔性执法杜绝权力滥用
  
   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太原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冲击,“稳经济保民生惠企纾困”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为使柔性执法真正发挥惠企纾困效果,太原市全面切实引导执法人员优化执法理念,坚持教育引导在先,减轻市场主体后顾之忧,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市场环境。同时,切实明确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流程,防止包容免罚权力滥用,产生执法不严不公、失职渎职等现象,真正做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
   前移教育关口,强化事前预防。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 “执法为民”理念,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定期组织法治宣传活动,进行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及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政策。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容忍度、规范度和发展宽松度。结合亲身经历“以案释法”,强化市场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水平。
   规范工作流程,设定实施步骤。以《涉企一般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涉企轻微违规经营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规定事项为标准,限定柔性执法范围,杜绝权力滥用导致的负面影响;出台《太原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包容免罚工作的通知》,明确实施免罚工作的实施步骤、内外部流程等。日常执法中,如遇应适用包容免罚的事宜,由执法人员进行相关告知和法治宣传教育后,当事人签署《承诺书》,承诺就违法事项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方式,由执法部门留存,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适时抽查检查。执法部门内部需填写 《不予处罚事项审批表》,由相关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后,方可免于处罚。
   截至目前,太原市共有22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207项《免罚事项清单》和117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内容涉及市场监管、工程建设、文化教育、医疗保障等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多个领域。今年以来,太原市共做出免罚案件24000余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7700余件。
  
  每个罚单都合法合理合情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 “两清单一规定”,就是让市场监管工作更有“温度”,让执法过程更有“尺度”,让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更有“广度”。
   柔性执法有“温度”,寓服务于监管,实现“三个转变”。在监管理念上,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监管方式上,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相辅相成、有机结合转变;在监管节点上,从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指导转变。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以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建议、走访提示、约谈告诫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督促、引导或鼓励行政相对人明晰法律界限,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切实提高执法容忍度、规范度和发展宽松度,营造宽松包容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包容审慎有“尺度”,出台的《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免罚清单(3.0版)》《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认真厘清各类违法情形的界限,明确具体运用的条件。《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和减轻处罚规定》明确了 “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工作机制。“两清单一规定”就是让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更好地把握执法尺度,强化精准执法,做到宽严相济、刚柔并施、法理相容,让每一个案件“罚单”都合法、合理、合情。
   服务发展有 “广度”,个体工商户、电商、微商等市场主体是实现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重要力量,但其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抗风险能力差。推行“服务型监管”,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政策“工具箱”,打好服务市场主体倍增“组合拳”。在下一步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年报、知识产权促进保护运用、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进行事务提醒、申办指导、主动服务,帮助广大企业更好更健康地发展。
   此外,太原市将对已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的行政相对人加强回访复查,细化“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与教育的作用,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
   同时,全面排除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触及安全底线、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严重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严重违法行为,不予列入清单,不得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