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9月14日

“太原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开始认定

  本报记者 郭丽菲
  
   9月13日,记者从共青团太原市委了解到,“太原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认定工作已全面展开,申报日期截止到10月31日。
   申请认定 “太原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太原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与运营主体明确,申报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的财务制度和会计账簿,建设和运营资金有保障,生产经营具有可持续性;服务团队和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人员的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创业创新各项服务需求。二是太原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应具备可自主支配场地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60%,并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场地属于租赁的,租赁年限至少在5年以上。场地属于委托经营的,被委托方须提供委托经营的协议(合同)。三是太原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已聚集一定数量的创客或创业团队。其中,以服务创客为主的太原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所聚集的创客不少于50人,以服务团队为主的创业创新孵化平台所聚集的创业团队不少于10个,且与运营主体签订协议。四是太原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应当设立有一定金额的种子基金,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通过提供借款和收购初创成果及天使投资等方式,促进青年创业者持续创业。五是太原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应当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咨询、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 (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六是太原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应当建立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借助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业人士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数量不少于5人)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七是太原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每月举办不少于2次的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且将上述服务内容延伸至线上,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对认定成为太原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将纳入太原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组织体系,优先成为赛事的协办单位。团太原市委主办的创新创业赛事和有关活动优先在认定基地举办,推荐参赛项目优先落地认定平台。同时,团太原市委将整合太原市青年创业创新政策和各类团属资源,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对接认定基地,积极为基地健康发展提供或协调相应的政策、资金、人才等配套资源。认定基地还可作为独立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创客等加入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市青年创业创新协会等团属协会组织。团太原市委将指导和开展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团建活动,团内选优评比等向认定基地倾斜,团内品牌性工作(活动)向认定基地集聚,共建共享提升认定基地的影响力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