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9月15日
9个月发放超1.2亿元电子消费券 出台政策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

朔州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暖

  本报记者 贺美晓
  
   “此次持续发放电子消费券,各县(市、区)、朔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发放8500万元,其中,朔城区、平鲁区、怀仁市、山阴县各发放1500万元,应县、右玉县各发放1000万元,朔州经济开发区发放500万元。”近日,朔州市召开了全市进一步刺激消费暨开展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推进会,副市长李润军宣布新一轮电子消费券的发放政策。同时,为助推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朔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在汽车、新能源车、家电、购油、文旅、商贸、夜经济等消费促销方面都有明确详细的统一应用规范,并明确向低收入人群、困难群体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为特困户、低保户和风险监测户,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人发放200元消费券。
   同时,朔州市鼓励国有及国有控股A级景区在非法定节假日的周一至周五,对全国游客开展打折优惠活动,优惠幅度在五折以上(含五折)的,给予40%的门票价格补贴,对发放此项补贴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提供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省、市级财政与各县(市、区)财政资金配套比例1∶1。市内其他A级景区参与此项活动的,享受同等补贴政策。
   鼓励商超、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消费集聚区和商业街区等开展促消活动。年零售额10亿元以上(含10亿)的企业,给予省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零售额5亿元(含5亿)至10亿元之间的企业,给予省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年零售额1亿元(含1亿)至5亿元之间的企业,给予省级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年零售额0.5亿元(含0.5亿)至1亿元之间的企业,给予省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据悉,此轮消费券发放之后,朔州市今年前9个月已累计发放1.2亿多元电子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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