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5月22日

《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方案》6月起施行

  本报记者 张丽
  
   5月19日,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太原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将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噪声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声环境监测网络初步建立,噪声管理制度日益健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噪声污染投诉快速增加
  
   为全面加强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2023年4月27日《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多年来,太原市声环境质量在全国处于较好水平。2020年,太原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总点次达标率为88.9%,与厦门、南京、贵阳等城市一样,成为全国声环境质量领先的城市之一。但是近两年来,受各种因素的叠加影响,太原市环境噪声污染日趋突显,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出。太原市噪声污染投诉呈现出快速增加的趋势。一是噪声污染投诉量大,社会生活噪声、施工噪声投诉比例高,且噪声在各类环境污染投诉中占比最高。为此,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方案》。
  
  8个方面36条措施
  
   《方案》提出了太原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共8个方面36条措施。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明确了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监测点位、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发布声环境质量信息以及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强化噪声源头管控,规定了编制和修改国土空间等各项规划时要包含噪声污染防治内容、确定建设布局时合理划定防噪声距离、严格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落实隔声减噪措施设计、对噪声投诉较多的建设项目调查核实整改等。
   严格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从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排放超标查处等方面明确了标准要求。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从制定工地噪声污染防治指导手册、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报备施工噪声防治方案、安装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夜间施工管理噪声专项执法整治、探索建立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交流机制、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经验推广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治理,分别规定了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道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噪声防治、噪声投诉较多的道路和建筑物治理、机场起降航空器噪声的管理、道路声屏障建设等主要工作任务。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针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居民住宅楼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防治管理要求。
   提升噪声监管能力,对建设全市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宣传培训、制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区位的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噪声管理试点、开展中高考等特殊时段噪声污染专项检查等任务作了明确。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对提升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噪声污染防治科学化水平、噪声污染防治合作交流与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开展“安静小区”创建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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